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| 继续访问电脑版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查看: 647|回复: 0

关于本站(仁爱志愿者组织官方网站、官方论坛)贯彻执行“十条禁令”的通知

[复制链接]
  • 打卡等级:小学五年级
  • 打卡总天数:111
  • 打卡月天数:6
  • 打卡总奖励:15683
  • 最近打卡:2024-03-25 12:04:02

48

主题

4

回帖

3万

积分

┅┅┅┅┅等级图标┅┅┅┅┅

┅┅┅┅┅用户信息┅┅┅┅┅

用户级别:管理员

用户UID
1

┅┅┅┅┅积分荣誉┅┅┅┅┅

金币值:
2789
威望值:
1573
贡献值:
1455
发贴值:
1244
活跃值:
22521
体力值:
6313
爱心值:
2341
活动值:
1320
┅┅┅┅┅时间记录┅┅┅┅┅┅
注册时间
2023-5-8
在线时间
66 小时
最后登录
2024-3-25
┅┅┅┅┅勋章展示┅┅┅┅┅┅

突出贡献荣誉管理论坛元老

┅┅┅┅┅管理中心┅┅┅┅┅┅

发表于 2023-5-12 22:08:1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IP:北京丰台
仁爱志愿者组织LOGO.jpg


关于本站(仁爱志愿者组织官方网站、官方论坛)贯彻执行“十条禁令”的通知

网站编辑以及注册志愿者和其他在本站活动人员人员:

  为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,促进本站(仁爱志愿者组织官方网站、官方论坛)健康有序发展,结合实施的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制定“十条禁令”。

  要求本站(仁爱志愿者组织官方网站、官方论坛)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,无条件执行,凡是违反“十条禁令”者被举报查实的一律在本站(仁爱志愿者组织官方网站、官方论坛)封号处理,并内部通报。

  附:“十条禁令”

  一、严禁违法违规开展工作
  二、严禁违反工作制度
  三、严禁借工作之名收受他人财物
  四、严禁首发新闻类、监督类稿件
  五、严禁以新闻工作者名义进行采访、调查
  六、严禁夸大事实宣传报道
  七、严禁悬挂新闻、记者类车牌
  八、严禁违规办理工作证件
  九、严禁夸大鼓吹职责职能
  十、严禁损害单位形象

   声明:除仁爱志愿者组织官方网站工作人员(编辑)所编写的稿件外、其余所登载、转载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只供读者交流和学习,仅代表作者观点,与本网无关。登载、转载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;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如涉及到版权问题请联系客服。

  客服热线:18519133717,客服QQ:593634078,客服微信:bcvo2010。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加入我们

本版积分规则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